(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月4日,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2023年1號文件《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辦法》共分為5章33條,主要包括“6個明確”:
一是明確指導思想,企業承擔技能人才培養的主體責任。政府補貼的原則是“量入為出、重點支持”,主要依據本地產業發展和就業創業實際,對重點產業、重點職業給予支持;
二是明確補貼對象,省內企業對本企業在崗職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應與所在行業以及職工所從事工種密切相關,確保人才培養、補貼發放和實際需求不脫節;
三是明確申請主體,補貼的申請主體是用工企業,受理主體是失業保險參保地人社部門。在省直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
四是明確培訓機構,有培訓能力的大型企業可以自主開展培訓,沒有培訓能力或人數較少的企業,應采取校企合作或由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開展培訓;
五是明確補貼標準,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新技師培訓補貼是高級技師每人5000元、技師3500元,崗位技能培訓每人不超過500元;
六是明確工作要求,為減輕企業經辦工作負擔,同時也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在開班申請、臺賬登記、補貼申請、數據比對等方面明確具體要求。
據《辦法》,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對象主要應是與本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且在學徒培養期內取得與所從事工種密切相關的中級工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新技師培訓補貼對象應同時符合所從事工種晉升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相應申報條件,且培訓結束后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技能等級證書。
(來源:湖北省人社廳網站、三峽廣電 編輯:董盈)